碩博士補助&獎學金
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
碩博士補助&獎學金
國科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說明
  1. 相關法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
  2. 承辦人
    1. 國科會承辦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737-7104;email:yhli@nstc.gov.tw)
    2. 研教組承辦人:胡先生 (聯絡電話:3366-2388#409;email:chinfu@ntu.edu.tw)
  3. 申請程序:(詳作業要點第四點)
    1. 研究生應先登入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下列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請與本校承辦人胡先生連絡,確認學校端收到申請案),由校方審核後,線上彙整傳送國科會。
      1. 線上註冊或更新個人基本資料
      2. 線上填寫申請書
      3.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且以首次發表之論文為限。
      4. 論文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未能檢具者,應註明補送,且至遲應於會議舉行首日四週前傳送國科會。
      5. 指導教授推薦函 (註明外語能力)
      6.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 (如論文全文)
    2. 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彙送日期為會議首日所屬月份之前一個月之首日,遇例假日者,順延至次一上班日,逾期不受理申請。
    • 學生請配合於校方最遲彙送日期之前一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上傳申請文件並確認送出。
    • 例如:7月份之會議,國科會規定校方最遲必須於6月1日線上彙送申請案至國科會,學生請務必於5月31日17:00前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申請文件並確認線上繳交送出至校方
  4. 補助項目:(詳作業要點第六點)
    1. 申請案經國科會審查核定後得視實際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所需,於核定經費限額內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費用項目覈實報支。研究生因身心障礙達重度以上,需隨行看護陪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者,經本會核准得補助一名隨行看護人員之往返經濟艙機票費。
    2. 前款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申請機構得於補助期間內由其自籌經費或執行本會各類計畫經費,依其自籌或國科會各該補助計畫規定,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
    3. 國科會補助款屬專款專用,不得由其他人代為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改參加其他不同之會議,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
  5. 獲補助案件之變更程序:(詳作業要點第七點)
    1. 獲補助案件非經申請機構報經國科會核准,不得任意變更。
    2. 研究生應於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變更並繳交送出後,由申請機構(即學校端)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線上送出,經國科會同意變更始完成變更程序,除註銷申請外,各項變更內容皆應於會議舉辦前提出申請
    3. 獲補助案件報經國科會同意註銷者,同一研究生得向申請機構再提出申請於同年度內出席其他國際學術會議。
  6. 核銷相關問題:
    1. 總區學生請洽  (02)3366-2089 主計室賴小姐
    2. 醫學院學生請洽23123456#288228醫學院會計組陳小姐
    3. 公衛學院學生請洽23123456#288129醫學院會計組鄭先生
  7. 核銷程序:(詳作業要點第八點及第十點)
    1. 獲國科會補助之案件,研究生應於國際學術會議結束後十五日內,於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及登錄結報之經費如有經費分攤情形,應依實支經費總額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並將支用單據送交申請機構(即本校)審核。
    2. 同一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案向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提出申請補(捐)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國科會及其他機關構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者,國科會應撤銷補助資格,並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付款項。
                  3.【支出憑證粘存單】請檢附下列文件:
    1. 機票票根正本或電子機票
    2.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 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4. 大會所發之註冊費用收據(含信用卡消費證明)
    5. 國科會核定公文
    6. 請至主計室網頁下載【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7. 請至研發處網頁下載【出差申請單
    8. 因故無法搭乘本國籍班機者,請至主計室網頁下載【因公出國搭乘外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9. 匯率表-臺灣銀行牌告匯率         
  1. 核銷流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送系所簽章→學院簽章→送系所所屬會計單位審核(總區為會計組,醫、公衛學院為醫學院會計組)→研教組確認「主計室審核完成之支出憑證黏存單上之金額」與「研究生於國科會網站上登錄結報之經費」一致後,每月行文向國科會請款→國科會收到公文後約1個月後撥付款項至學校專戶→出納組撥款
 

 

                             

檔案下載:
國科會計畫人員國內外出差及相關費用申請單.doc
因公出國搭乘外籍航空班機申請書.doc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