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退學及復學
申請復學作業
休退學及復學
  1. 承辦單位:
    1. 保留生:教務處研教組
    2. 休學生:教務處研教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2. 承辦人員:各櫃台承辦人員
  3. 聯絡電話:
    1. 研教組33662388轉402~419
    2. 醫學院教務分處23123456轉288027、288025、288024
  4. 申請時間:
    1. 保留生:請依保留復學申請表單上所載受理時間辦理。
    2. 休學生:每學期註冊截止日前。
  5. 注意事項:
    1. 應檢附申請文件:
      1. 保留生:核准通知書、退伍令(或相關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2吋相片一張。
      2. 休學生:休學證明、退伍令。
    2. 如期復學者於繳費期間上網列印繳費單,據以繳費後即完成復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