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博士補助&獎學金
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113學年度停辦)
碩博士補助&獎學金
  1. 法規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2. 申請資格
    1. 經本校錄取112學年度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本地生,錄取系、所、學位學程 (下稱系所) 符合永續發展、電機工程、資訊工程、通訊工程、人工智慧或生醫工程相關領域者。112學年度錄取未完成註冊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書,經院系所初審通過者,由學院遞交推薦學生申請文件。
    2. 續領舊生:獲獎學生入學後第二學期起,須經指導教授推薦始具續領資格。
    3. 受獎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 休學、轉系所、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2. 資料有偽造、變造或提供不實資料經查證屬實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停發並追繳已領之獎學金。
    4. 受獎生因各項理由被取消受獎資格後,所空缺之獎勵名額得由同學年入學之候補人選依序遞補。
    5. 領取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下列獎補助金:
      1. 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補助。
      2. 本校博士生獎學金。
    6. 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學號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請自行留意電子信箱信件。
    7. 鑫淼基金會依需要得要求受獎生提供個人研習歷程與心得之相關資料(含姓名及照片),作為其年報及網頁之公開內容。
  3. 獎勵名額及方式:每年新生五名;入學後按月核發,每人每月新臺幣三萬元;至多請領三學年。
  4. 申請文件:
    1. 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2.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未曾於校內設定金融機構薪資帳號之同學,請至本校myNTU系統登入後左側「帳務財務」選項,並點選「薪資入帳變更申請」,設定同學本人之金融機構薪資帳號 (限華南銀行、玉山銀行或郵局請擇一開戶),以免於獲獎後因撥款時間延宕導致影響同學權益。
    3. 申請學生之優秀證明文件:依各學院甄選辦法檢附相關資料,或以在學成績、碩士論文、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成果、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其他有利資料等。
  5. 申請時間及方式
    1. 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表及證明文件請依所屬院系所通知辦理。
    2. 後續流程由各學院承辦人遞送至研教組
檔案下載:
112鑫淼獎學金學生申請資料表.doc
檔案大小: 6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