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4.09.26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事宜
公告日期 2024.09.26

依據: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1. 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 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且目前在學,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所、學位學程(下稱系所)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系所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依據),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行修讀之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異,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申請日期自113年10月3日至10月11日(各系所得另訂申請時間提前辦理)。
  2. 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每學年分2學期辦理,欲申請者請洽系所確認是否有名額
  3. 申請手續:申請者可於申請日期內至教務處研教組網頁下載列印申請書,填妥後併同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書及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逕向擬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 113年學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設有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國科會甄選」全國名額計400名,將於113年10月在國科會網站受理申請,請務必留意相關獎學金訊息。
檔案下載:
附件1_113-2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docx
附件2_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