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行政相關
學士榮譽學程設置作業流程
教學行政相關
  1. 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學士榮譽學程設置準則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3. 承辦人員:課務組陳麗冠股長
  4. 聯絡電話:33662388 轉 303
  5. 注意事項:
    1. 各學系及學位學程須依設置準則第2條規定訂定學士榮譽學程設置要點。
    2. 經所屬學院相關會議通過。
    3. 經教務會議通過。
  6. 各學士榮譽學程:
    1. 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醫學院)
    2. 經濟學系(社會科學院)
    3. 社會學系(社會科學院)
    4. 財務金融學系(管理學院)
    5. 工商管理學系(管理學院)
    6. 醫學系(醫學院)
    7. 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理學院)
    8. 公共衛生學系(公共衛生學院)
    9. 職能治療學系(醫學院)
    10. 歷史學系(文學院)
    11. 物理治療學系(醫學院)
    12. 護理學系(醫學院)
    13. 社會工作學系(社會科學院)
    14. 數學系(理學院)
    15. 圖書資訊學系(文學院)
    16. 政治學系(社會科學院)
    17.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工學院)
    18. 戲劇學系(文學院)
    19. 生命科學系(生命科學院)
    20. 獸醫學系(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21. 藥學系(醫學院)
    22. 中國文學系(文學院)
    23. 農藝學系(生物資源暨農學院)
    24. 化學系(理學院)
  1. 參考資料:數學系榮譽學士學程經驗分享-余正道教授
  2. 補助:新設置學士榮譽學程由教務處提供業務費或設備費共5萬元經費補助。
  3. 申請設置作業流程:

 

  • 流程圖 - 段落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