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相關
教師申請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
教師相關
  1. 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實施要點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3. 承辦人員:課務組 俞姿伶
  4. 聯絡電話:33662388 轉 304
  5. 辦理時間:每年四月底及九月中旬前向教務處申請。
  6. 注意事項:
    1. 本課程至少由兩位教師共同出席開課,並由不同領域之教師合作,設計跨領域之整合性與創新內容之課程。
    2. 授課教師應提具計畫書,經系 (所、學位學程) 級課程委員會及院級課程委員會通過後,於每年四月底及九月中旬前向教務處申請,經審查通過後送校級課程委員會核備,始得開授。
  7. 使用表單: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計畫書 。
  8. 作業流程:

 

  • - 段落圖片
檔案下載:
開授跨領域共授課程計畫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