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相關
遠距教學申請
教師相關
  1. 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要點
  2. 承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3. 承辦人員:課務組曾俊綺、田玲瑗
  4. 聯絡電話:33662388 轉 302 、305
  5. 辦理時間: 於每學期發函公告受理次一學期遠距教學課程開課申請,並於每學期教務會議前2週截止申請作業。
  6. 注意事項:
    1. 依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2. 教師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提出教學計畫,經系(所、學位學程)、院及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始得開授。
    3. 學生選修遠距教學課程,每學期以不超過3學科為原則。
    4. 有關教師為教學授課需要而有利用他人之全部或部分著作內容者,或欲利用數個他人著作物之部分內容而集結成冊時,應參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頒佈之「教師著作權授課錦囊」作為上述需要而重製之合理使用範圍依據(授課錦囊請至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15-855924-5dd9b-301.html

八、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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