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為何探索學分適用對象限制1~2年級的學士班學位生?
A:學士班低年級生剛從高中畢業,對自己的性向與興趣不確定性高,藉由此一制度的實施,讓學生在選課時可使其較無後顧之憂,願意進行探索與跨域嘗試,學士班高年級及研究生時期相對已較為確認發展方向。
Q:申請探索學分有無範圍的限制?
A:學生所屬學系與雙主修學系開設及設定 不得申請探索學分之課程、 共同必修、體育、進階英語、服務、全民國防課程及經本校核准出國修課之課程,不得申請為探索學分。
Q:為何主修及雙主修課程不得列為探索學分?
A:主修及雙主修課程列為學生的專業課程,不列為探索學分。例如中文系學生雙修經濟系,課程識別碼前3碼101、121、303、323皆不得列為探索學分。
Q:學籍有可能變動期間如何認列探索學分?
A:學生學籍的認定以修習課程當學期的學籍為準,例如 112-2 是中文系,112 於暑假被核准轉至經濟系,則申請認列 112-2 的課程為探索學分時,仍以中文系認定為本系,中文系的課程不得申請為探索學分。
雙主修生的學系認定規則與前述相同,如中文系學生於 112-2 學期時已具有經濟系雙主修資格,則中文系及經濟系課程皆視為該生的專業課程,不得申請為探索學分,但若學生在申請探索學分前已被核准放棄經濟系雙主修身分,則經濟系課程不再視為專業課程,可申請認列為探索學分。
Q:暑期課程是否可申請探索學分?
A:僅暑期第二類課程可以申請為探索學分,暑期第一類課程不得申請。
Q:暑期課程己申請認列為探索學分不出現在成績單中,原先繳交費用如何退還?
A:認列為探索學分的課程相關費用仍應負擔,已繳交者不予退還,未繳交者仍會追繳。
Q:申請探索學分有無學分數的上限?
A:每名學生大一至大二修業期間,列為探索學分之課程合計至多六學分。
Q:探索學分何時申請?
A:探索學分採事後申請制,在修畢課程學生獲知學期成績後,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末考結束後至次學期開學第一週期間申請。
Q:如何申請探索學分?何時可生效?如何確定已完成申請?
A:在教務處開發的【成績與名次查詢及探索學分申請系統】線上申請,一經送出立即生效。3日內資料上傳成績查詢系統,同時變更歷年成績單及學期成績單之成績資料。
Q:探索學分申請後可以再要求恢復成原來的成績計算方式嗎?
A:探索學分一經申請立即生效,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選錯科目等)請求恢復原成績計算方式,請同學申請前務必考慮清楚,申請時亦務必確認科目。
Q:探索學分制度會不會造成個別課程人數暴增或選課排擠效應?
A:課程的修課人數可藉由排課系統設限,包含分發優先順序及加選方式等都可以由授課教師或學系自行設定。探索學分採事後申請制,學生在獲知學期成績之前應該會盡量認真學習,況且探索學分合計上限至多六學分,學生在使用上會有所節制。
Q:探索學分是不是給學生修任何課的通行證?
A:不是。探索學分是鼓勵學生修習有興趣、有挑戰的課,但選課時仍需依循各門課的相關規定,包括修課人數限制、先修課程要求,等等。
Q:作為一個老師,探索學分到底對我有什麼影響?
A:最大的影響,在於可能有來自不同學科背景的學生想要修您的課。除此之外,您班上的授課人數、先修課程的要求、打分數的方式等,都可以維持不變。探索學分不需要老師核可、不需要老師在打成績時特別處理。
Q:探索學分制度會不會增加學系或系辦同仁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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