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抵免學分
學籍相關申請
學士班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
選課/抵免學分
學籍相關申請

一、相關法規及網址: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二、承辦單位:註冊組、醫學院教務分處

三、承辦人員:各櫃台人員

四、聯絡電話:

註冊組:33662388轉204、211~222、224、225

醫學院教務分處:23123456轉288024、288025、288027

五、辦理時間:依行事曆規定。

六、注意事項:

(一)凡本校學士班學生,其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等第績分平 均(GPA)達2.92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 以內(各學系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自修讀滿一 年後至延長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開始前,得申請修 讀其他學系為加修學系,並以核准一學系為限。

(二)已核准修讀雙主修學生,如擬更改加修學系(組)別,應先申 請放棄該學系(組)修讀資格後,再依前項規定申請修讀其他 學系(組)。

(三)已核准修讀雙主修學生之畢業資格、放棄修讀、延長年限等相關規定,請詳閱「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七、作業流程:

  • 流程圖 - 段落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