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抵免學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略以:「碩、博士班生抵免及採計學分總數,除專案經教務長簽准或另有規定者外,至多以就讀學系(所)規定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 例如:資工系其博士班畢業學分數為18學分,不含專題討論(4學分)及專題研究(4學分),故可抵免學分數為9學分,同學若申請抵免超過9學分,須以專簽方式經系主任同意後陳報教務長核定。
依「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第7條規定,學期成績應於本校行事曆期末考試完畢之翌日起十日內送交教務處。教務處對於成績繳交截止日期之訊息,都有對全校師生與系所單位公告周知,於成績繳交截止日期之後,亦積極通知教師及學系儘速催繳,但除依前法第8條針對情況嚴重者,提行政會議報告,另於教師繳交成績截止日後二週,由教務處公告全校個別課程成績送達百分之五十之日期外,學校並無賦予教務處對於缺交成績之老師,給予行政處分權,因此本處僅能利用各種方式通知老師儘快繳交成績。
跨校選課須等友校將成績送到,且經整理確定無誤,才能進入本校成績資料庫。各校處理成績有其一定時間及方式,時間差在所難免。無法如本校教師送成績般,只要上登分系統送出成績,最多一天時間差,同學即可於網頁上查到成績。
依「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第11及12條規定,成績繳交後不得更改。但如有因屬教師之失誤致有錯誤者,得填妥「成績更正申請書」,經開課單位主管、教務處同意後更正。成績更正案最遲應於次學期本校行事曆「上課開始」日期起一週內完成更正程序。成績更正案之程序全部完成時,若己超過排名作業時間者,不再重新排名,以免影響其他學生權益。
由於每學期的成績比例需待所有學生的成績到齊後,始可計算結果。因此每學期的成績比例,epo預計於下一個學期開學後第四週開放學生查詢。
為避免涉及侵犯教師的個人隱私,教務處自104學年度起關閉學生在 epo 上查詢成績分布的系統功能,目前成績分布查詢系統僅提供教師本人及系所單位人員登入使用。
為了成績資料的正確性及格式的統一以確定公信力,各式正式文件,除如中英文學位證書具有唯一性質,有製作複印本,其餘一律以正本格式發出。為方便同學取得所需文件,校方積極改良申請方式,即希望能提供更便利的使用方式以提升效率。如校外單位要求影本要加蓋學校章戳,其需求已無異於正本,請直接以正本送出。
學生會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提案並通過,自113學年度起教務處不再寄發成績通知單,並針對每位同學(含研究生)提供一份免費學期成績單。
確定排名主要在成績的確定,班上任一同學的任一科目都會影響班上排名,變數除教師成績的送出,也包含成績更正及開學第一週的補考。唯有依本校教師繳交及更正成績辦法訂之「行事曆上課開始日起一週內」的最後期限,方能做出各種排名讓同學申請書面證明,且不再變動,如成績更正逾此期限,已排定的名次也不再重排。
https://www.aca.ntu.edu.tw/WebUPD/aca/CDService/QA.pdf
輔系學分沒有計入畢業學分中。而且本系的系訂必修科目,也不得兼充為輔系科目。請務必妥善規劃修課學分。
請寫學生報告書處理
若您本人無法親自前來,須填寫委託書,委託別人代為領取畢業證書。並請受託人攜帶該委託書、證件和您的學生證(若遺失,請上MYNTU學生證掛失,並攜帶您其他證件)至註冊組辦理。
請先登入myntu→畢業離校手續查詢,先確認全部的燈號都變成綠燈後,再持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個人課程學分符合本系(含輔雙)畢業資格,且完成離校系統中各處室要求(綠燈),雖尚有課程成績未到,仍可先至教務處領取證業證書,但需待全部成績到齊才能申請成績單.
原則上不同意,因已以應屆畢業生身分列入推甄排名,
提前畢業最多可提前一學年(即大三下畢)或一學期(大四上畢).
數位學位證書將寄至本校「學號@ntu.edu.tw」,若同學於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10個工作天仍未收到,請主動聯繫所屬教務單位確認。 詳見網頁說明 https://www.aca.ntu.edu.tw/WebUPD/aca/UAADService/中英文數位證書.pdf
110學年度(含)後畢業生方始發放數位證書
需備齊身分證及工本費100元,本人親自辦理.如委託他人代辦需雙方身分證件及委託書,委託書註冊組網站下載區可以下載 詳見網頁說明 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Service_21070511172272986